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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拍男童小便 桌球導師候懲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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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2日 05:59
2011年08月1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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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與藝員陶大宇對賽、香港桌球總會認可的年輕桌球導師,疑對兒童有特別癖好,去年9月,由九龍灣尾隨13歲穿校服男學生至黃大仙,以200元作報酬,引誘對方讓他拍攝解手過程。其變態要求被拒後,竟出手非禮男童,又在死纏下取得對方手機號碼,飽受驚嚇的男生終透過母親報警,導師認罪候判。

現年28歲的徐啟浩,被捕時再被發現家中電腦藏有69張兒童色情照片及7段短片。他昨日在區院承認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26日判刑,其間領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中五畢業後,曾到加拿大進修3年,2005年返港後,不斷報讀不同課程裝備自己,曾於桌球室任侍應,發現自己對桌球產生興趣,現時他是香港桌球總會旗下的認可導師及裁判。

被告呈上的心理學家信件顯示,被告感到羞恥,對自己一時衝動的行為感到後悔,並正積極面對自己的問題,而其父母則對兒子犯案表示震驚,但均表示全力支持兒子。

尾隨男童回家 手揑下體逼交換手機號碼

控方表示,男童X去年9月26日晚上約9時,在九龍灣與同學晚膳後,乘地鐵往黃大仙站,在地鐵內已見到被告,被告跟着X在黃大仙站下車,並一同乘坐39M小巴,X在環鳳街下車,被告亦跟着下車,並向他表示「 我唔係差人,亦唔係壞人,想你畀我影下體陰莖」,又說希望X給他拍下小便的情况,並願意給200元作報酬。

X沒有理會被告,繼續前行,被告跟隨並上前伸手揑X的下體,X推開被告,被告仍窮追不捨,直至兩人交換手機號碼為止。X返家後,即兩次收到被告作出同樣請求的短訊,於是告知母親,由母親報警。

在警方安排下,X相約被告於去年10月4日在黃大仙龍翔中心見面,被告現身即被拘捕,在其身上搜出兩部手機及6張記憶卡。警方再在其寓所電腦中,發現13個藏有兒童色情圖片及短片的檔案。

【案件編號﹕DCCC6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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