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報揭發菜園村居民買地搬村,除支付逾千萬元地價外,尚要繳交700多萬佣金雜費給鄉紳等人士,而捲入事件的兩位鄉紳又沒有地產代理牌照。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正了解事件或作調查;另曾協助菜園村的行政立法兩會議員劉皇發表示,700多萬元佣金雜費,或涉及諸多問題,故金額未必算多。
地監局或跟進調查
至於被指參與買地的兩名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由於沒有地產代理牌照,可能觸犯法例。運輸及房屋局表示,知悉地監局正了解事件。地監局則表示,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跟進調查。地監局重申,任何人士或公司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必須申領牌照,否則便觸犯刑事罪行。
劉皇發昨回覆本報記者詢問時說:「你們要弄清楚,我是幫他們,但細節我不清楚,你要問當事人,即是菜園新村的代表」,他又稱「當中(部分)交吉費(佣金雜費)是給予耕者,有人耕嘛,你要收回地皮,不能無條件趕人走,傳統是要給他一些錢,要賠償給他的,這是『人情』來……至於你喜不喜歡(付) ,而他又認為是否足夠,這是另一個問題。」
菜園新村有代表曾指出,新村地皮之前確有一些非業主的鄉民種植果樹、青苗,由於根據過往判例,鄉民佔用地皮一段長時間,反而可能會擁有業權,所以新買家須支付一定補償費用也算「正常」。
「你侮辱我從中漁利」
被問及劉皇發有沒有分享700多萬元佣金雜費?劉帶笑着回應:「這個你們去查吧,現在香港你稍為不乾淨都不得。你這樣問,對我不公平!你侮辱我從中漁利!」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及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均表示,是次菜園村買地的程序,令人感到市區和新界似有兩套不同的土地買賣制度,形成不公之處,故建議政府盡快處理。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