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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四生爆竊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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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6日 05:59
2011年08月1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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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蘇浙公學中四生今年3月深夜潛返校園爆竊,將副校長充公同學的物品如手機、電子遊戲機等偷去。當兩人躲在街邊的傷殘廁所分贓後準備離開時,遇上警方反罪惡行動而行藏敗露。兩人早前在區院承認串謀爆竊,法官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蘇浙公學生 撬副校抽屜

案發後已被逐出學校的被告,分別為17歲楊家明及16歲許澤培,早前承認串謀爆竊罪。法官在參閱兩人一系列懲教署報告後,原打算昨日判刑,但考慮到辯方求情指兩人已真心悔改而且年輕,要求再領取兩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同意再押後至29日始判刑。

控方案情指出,3月6日深夜約3時,警方在天后廟道一帶採取反罪惡行動,發現兩被告行動閃縮的從一個傷殘廁所走出來,於是上前截查兩人,結果在楊身上搜出3部iPod、1部MP4機、6部手機、2部手提遊戲機及10張八達通卡等物件,更發現楊藏有螺絲批及軍刀等工具。警方亦在許身上搜出1420元現金、12張八達通卡及蘇浙公學副校長的過期駕駛執照。

偷手機遊戲機 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警誡下兩人承認是蘇浙公學的學生,其中楊指知道副校長習慣將充公學生的物品或是一些失物放在抽屜內,於是在被捕當日凌晨約2時,用螺絲批撬開教員室的窗進入教員室,再撬開抽屜偷竊,許則負責「睇水」。

代表兩人的律師指出,兩人已深感後悔,事後有向校方道歉。而且許犯案時只有15歲,是被楊唆擺,他亦獲另一間學校取錄,將於9月入讀新高中課程的第一年,要求法官給予兩人機會。

【案件編號﹕DCCC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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