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死因庭證供揭露,屋宇署僅透過電話評估樓宇安全,及由測量師到現場視察。有屋宇署結構工程師批評,由專責測量的測量師檢測樓宇結構是「找錯專業」,又透露部分分區只有測量師而不設結構工程師,影響檢測工作質素。
平過劏房 窮人租鄰廈
記者昨日觀察肇事大廈相連樓宇,至今租住率仍逾五成,不少租客更在塌樓後覷準「危樓」租金較同區劏房相對便宜才遷入。任職的士司機的陳先生(化名)一家四口原於同區以3000元租住160呎劏房,業主年前加租,他因無力負擔,遂以2500元租住43H一個300呎天台單位,雖然兩名子女起初惶恐問他「會不會塌?」,要求搬走,但陳無奈指無能為力,「肯定擔心,但住落就慣」,一家現正輪候公屋。居於45C天台逾10年的岑伯則表示,雖然樓宇殘破不堪,但遷入多年未見任何修葺。
屋署工程師﹕測量師驗樓找錯專業
有現職屋宇署的結構工程師透露,屋宇署將全港分為6區,但分區如土瓜灣只有測量師,遇有需要才會從鄰區借調結構工程師,但一般檢測時甚少借調。「工程師由設計圖則開始,你哪裏沒了一條柱、力度轉移了,自然能看出,就像測量師看到皮膚表面生瘡,但背後原因要結構工程師才知。」工程界立法會議員何鍾泰認為,事件顯示政府體制內的結構工程師及測量師工作分配失衡,而測量師透過電話評估危樓屬行政失當,漠視公眾安全。
民主黨李永達亦批評,現時修葺令的執行程序冗長,如業主不服命令,動輒拖延3至6年,發生意外時已太遲,認為應考慮加強檢控以提高阻嚇力。他預料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8月召開特別會議,檢討現行制度。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收到今次裁決後,會交屋宇署研究如何加強日後驗樓安排,包括驗樓行「孖咇」,由一名改為兩名專業人員把關。對於應否由結構工程師驗樓,署方認為兩者皆具建築專業知識,不應斷定測量師資歷不及工程師,因此無意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