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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3歲懲教署工藝導師一次向上級報告犯人違規,欲換來犯人連番「整蠱」事件,他為息事寧人竟鋌而走險,在犯人指使下將香煙等違禁品帶入監獄,昨承認帶未授權物品入監獄等罪。
任職懲教署工藝導師10年的被告任永昌(43歲),負責教青少年囚犯製作動畫及作相片修復,他昨承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及一項監獄人員管有或引進禁制物品罪。
求情指犯案為令工作順利
案情指出,今年3月8日被告如常到壁屋懲教所上班,保安組人員其後突擊搜查,在被告身上搜出一支16GB USB記憶體;又在工場內及4名青少年犯身上搜出共20支香煙,工場垃圾箱內亦發現一空煙包。被告警誡下承認將USB記憶體及香煙帶進懲教所。
辯方昨稱,被告1年前發現有犯人的電腦中含有懲教所不容許的遊戲,遂要求犯人刪除,並將事件報告上司,此舉引起有關少年犯不滿,連番「整蠱」被告報復,如弄污工場等,令被告兩度收上司的警告信,事件更令被告經常難以安睡。其後有一姓李的囚犯向他開出條件,指若被告為他帶來香煙,可為他擺平事件,並不再為難他,故促使其犯案。
被告現正停職,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或面臨撤職。事實上,該USB記憶體內僅儲存了一些文字教材及相片;被告犯案只為令工作順利,並無金錢得益。辯方又呈上被告曾當義工的證明文件,並表示是次已令他一生留下污點,望予以輕判。案件將押後至9月6日判刑,其間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KTCC43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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