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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交易員 是道德風險結果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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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9日 05:59
2011年09月1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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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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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又一金融機構出現魔鬼交易員。瑞銀的ETF(交易所買賣基金)業務交易員阿多博利(Kweku Adoboli),自2008年起多次偽造帳目,今年1月至7月期間,進行多宗未經授權交易,令瑞銀累計損失20億美元。

談起魔鬼交易員,最出名的應數霸菱投資銀行的「神奇小子」利森(Nick Leeson)。利森在1994至1995年間,在未經授權下買入大量日經平均指數期貨的長倉合約。1995年1月17日的阪神大地震,日經平均指數更是跳水式下跌。事情「爆煲」,霸菱虧損14億美元,資不抵債,最後只好以1美元象徵式賣給ING集團。事件震動全球金融機構和監管單位。英國英格蘭銀行對霸菱銀行倒閉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希望汲取教訓,避免事故重現。報告指出霸菱銀行有三大問題:管理階層不了解衍生金融商品的性質、缺乏風險管理、缺乏內部審計。這次事件牽引全球關注衍生工具買賣,全球證監會組織亦於當年發表首份對衍生產品的監管指引。

魔鬼交易 多因大量坐盤累事

霸菱事件之後,世界彷彿回復正常。隨着金融工程發展,衍生產品益發複雜、流行。其間雖然有多宗魔鬼交易員事件,但牽涉的金額不多。到2008年1月,法國興業銀行「魔鬼交易員」科維爾(Jerome Kerviel)因買賣歐洲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爆煲,虧損高達67億美元,創出魔鬼交易員事件最高虧損紀錄。幸虧法興銀行底子厚,才未致像霸菱倒閉。

多次魔鬼交易員事件,都發生在大型跨國金融集團,都涉及衍生金融產品買賣,都是大量坐盤累事,都是年紀約30歲的「青年才俊」犯事,都是能夠蒙騙上司行事,都是曾經替公司賺過大錢。今次瑞銀魔鬼交易員事件,不會是最後一單。這是個不完美的社會,金融市場已經是一個複雜系統,我們明白事故難以完全避免。問題是,我們從過去事故汲取了什麼教訓?採取了什麼預防措施?監管的尺度如何改進?風險管理的安排是否恰當?可否把將來發生事故的概率降低,虧損的金額縮小?

法規才是根本解決辦法

投資銀行作為中介角色,本來是為客戶安排資金有關的服務,包括融資、匯兌、尋找投資機會,從中賺取服務費或佣金。但投資銀行對市場佔有天時、地利,獲取資訊、下單買賣都可以快人一步,分析問題更應較其他投資者深入、獨到。既然投資銀行坐擁這麼多優勢,除非法律限制,否則不賺白不賺。

投資銀行的自營業務,是利用銀行股東資金加客戶存款和受託資金,為銀行投資賺錢。朝廷不養餓兵,銀行投資獲巨利,交易員分紅也非常可觀。如果交易員投資成績不行,大不了吃無情雞,另謀高就。這個安排必然驅使交易員投資博到盡,至於風險管理,責任自然落在公司身上。這就是經濟學者說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問題。

所謂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不需要完全承擔風險後果時,會採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為。這是阿當史密夫說的自利行為的自私表現。針對道德風險,不能靠人的自覺性、道德情操;也不能靠金融機構的自覺做好風險管理;最根本的方法,是法規對有關業務的限制、規管。

陳茂峰博士

CFA,CFPCM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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