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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報告》,身兼委員會成員的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說,一切仍需待草擬及諮詢,但強調會尊重政府的做法,會盡力配合,又重申擔心規管太嚴,他稱﹕「始終不能太盡,否則會阻礙樓市成交,亦會影響經濟。」
南豐發展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說﹕「現時的建議罰則,聽起來很重,要看看有無其他行業會有這麼重的罰則,是否只是針對地產行業,若是,有什麼道理要用重刑呢?」
另一名發展商高層表示﹕「怎樣才要負刑責呢?是否說錯或無心出錯也要入罪呢?」他稱若交代得不清楚,可能無人願意擔任發展商售樓部的要員。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說﹕「現時建議很愚蠢,因為現時地皮買賣,以建築面積計算呎價,賣樓卻用上實用面積,會引起混亂;另外二手市場慣用建築面積計價,一手與二手市場如何接軌,亦很有疑問。」
現時建議所有樓花盤都要有一個「清水房」。中原地產執行董事陳永傑說﹕「一些樓盤若有千餘伙,設一個清水房還算可以,但若只有數十伙,那便令發展商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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