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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與妻子離婚十年的木行工人,趁15歲親女前來探望時,先在女兒面前與同居女友上演「真人騷」,再趁女友外出後跟女兒亂倫,更不理女兒月事來潮。不知所措的女兒事後因怕染上愛滋而向同學傾訴,始揭發父親獸行。
現年37歲的獸父被控亂倫,案件原定日前開審,被告臨時表示願意認罪,案件押至昨天處理,惟法官因欲了解被告背景及事主現時的心理情况,再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其間領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
女兒面前與同居女友性交
控方透露,被告1994年結婚,翌年6月誕下事主,至2000年事主5歲時,夫婦婚姻告終。事主一直與母親居於將軍澳,母親亦容許事主間中到訪居於同區的父親。本年3月13日下午,就讀中四的事主到訪被告與同居女友的家,屋內還有被告女友的兩名兒子,當時被告與女友同在睡房休息,事主於睡房內逗留,未幾被告與女友在事主面前性交。
不理女兒月事來潮
至當天傍晚,被告女友帶同其中一名兒子外出購物,事主本在廳中與被告女友兒子玩耍,但後來卻稱有說話跟事主說,着事主到睡房,但實際卻要女兒跟他性交,又稱「淨係一次」,事主不願意但不知怎反應下就範,即使事主當時正月事來潮被告仍繼續,且沒有採取避孕措施,當晚被告更若無其事的跟事主及女友一家外出食飯。
事主當晚返家後致電女同學傾訴,翌日更因怕惹上愛滋病,到藥房買愛滋病驗血測試紙自我檢查,又向不同的女同學訴說自己的擔心。至3月16日,事主上課時跟女同學「傳紙仔」傾訴,最終女同學翌日向學校社工透露事情,並向社工出示事主所寫的字條,社工即向事主了解,幾經擾攘事主將事件和盤托出;社工通知其母後決定報警,被告獸行始曝光,並於3月17日晚上在寓所被捕。
【案件編號:HCCC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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