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鼓勵公共交通系統試用電動車,政府設立3億元「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供營運者申請。環保署日前公布已完成審批的15份申請中,除兩份電動單車申請不合資格外,其餘13份電動巴士和貨車申請全部批准,涉及5000萬元。有委員不諱言申請反應欠佳,「揀無可揀」下只好全數批出合資格申請,促政府加強宣傳配套。
基金3月底實施至今收到30份申請,日前已完成審批當中15宗,資助額約5000萬元,批出16輛電動車和9輛電動貨車(見表),只有兩宗因申請試驗電動電單車,不乎合公共運輸的定義而失敗而回。
批出13宗涉5000萬
其中冠忠巴士集團旗下公司獨佔6宗申請,共涉及12部單層電動巴士。有參與審批的督導委員會成員透露,冠忠每間公司各獲批約500萬元資助,總計約3000萬元,已佔了批出金額的六成。申請者的經營行業集中於穿梭巴士、速遞和貨運業務,未有其他公共交通營運商參與。
審批委員批政府無助引入電動職業車
有參與審批的委員坦言申請個案「成功率高,只因無得揀」,開了個多小時會議便拍板批出13宗申請,無仔細審視申請者背景,結果資助集中於個別營運商「也沒辦法」,希望當局能主動配對電動車生產商和非牟利機構,擴大試驗範圍。另有委員指政府未有在本港設足夠配套,亦未協助職業車引入電動車種,致反應欠佳。
環保署否認反應欠佳
環保署發言人否認反應欠佳,又指冠忠等關連公司均以獨立商業個體運作,亦符合所有申請條件,各自資助額並無超過每個申請人1200萬元資助上限;申請者必須公開招標購電動巴士,以確保物有所值。
身兼督導委員會成員的冠忠巴士集團行政總裁兼董事長黃良柏表示,目前不在香港,不會就事件回應。
陳淑莊:違各層面試環保車原意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指出,首階段資助的申請成功率高,又集中個別集團,顯示反應不理想,政府應主動提供足夠支援和配套,否則只會令有能力的大公司獨攬資助。
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認為申請人的營運性質太集中,有違基金希望在各層面試驗環保車輛成效的原意,希望當局吸收經驗,下一階段檢討。
明報記者 吳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