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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案 食環職員指事主與上司有嘢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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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0日 05:59
2011年10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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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食環署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涉性騷擾女同事案昨續審。涉案被告昨自辯稱,他是因為曾目睹女同事與上司「狀甚親密」而遭報復,不過,當被質問何謂「親密」時,被告則指只是有講有笑。

加入食環署17年、約50歲的被告陳偉棠昨出庭自辯,他指於2006年10月中,在上水中心巡邏時,看見女同事A與羅姓上司穿便服並肩而行,狀甚親密,惟經控方多次質問,他始解釋「親密」是指有講有笑。被告直言已婚男女外出是「有嘢」,令人有所遐想,法官黃慶春即道:「而家唔係一百年前,女人唔出得街。」質疑被告有外出等同「有嘢」想法。被告即自爆曾因與女友人外出飲茶,即被妻子大興問罪之師。

指行街「狀甚親密」 實另有其人

被告又指「食環署好多上司下屬有『有嘢』男女關係」,包括他在內的部門職員,都多口八卦,故緋聞不斷,如他與同事談及A與上司外出,只是「傾吓閒計」,但其後就廣傳開去,「食環署文化鍾意講人是非,以訛傳訛。」

對於控方指被告及A的上司均指他嬉皮笑臉、討人便宜及以性話題調戲女同事,被告解釋這只是開朗、熱情,「天跌落嚟當被冚」。

案件亦發生小插曲,被指與A「狀甚親密」的上司羅志偉(譯音)出庭後,被告坦言羅並非當日與A同行的人,且早於今年初已知悉另有其人,故羅毋須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EO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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