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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連同昨日撞船意外,新渡輪今年內已發生4宗事故。今年2月一艘開往澳門的新渡輪,在尖沙嘴中港碼頭對開與領航船相撞,1人受傷;至4月,一艘無載客的新渡輪在中環碼頭對開海面與遊艇相撞,船身損毁幸無人受傷;今年6月,兩艘分別由長洲和澳門開出的新渡輪,在中港碼頭對出碰撞,兩人受傷。
身兼海員工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黃國健估計,是次船長因分神出事,肯定屬人為意外。對於新渡輪接連出事,他認為應檢討是否涉及人手問題,同時要有足夠培訓,確保船長有良好技術和駕船態度。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指出,船舶安全的重要不下於陸上交通工具,「只要撞一撞,都會很多人受傷」。他與黃國健都贊成為船公司引入事故扣分制,作為罰款或續牌指標。鄭家富更進一步建議仿效汽車司機,為船長施加扣分制,以收阻嚇。
職訓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認為,應從提升船務人員技術和態度着手,引入駕船改善課程。
小輪業職工會理事長程岸麗關注同一公司事故頻生,認為海事處應歸納不足之處,從編更、工作態度和技術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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