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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商推選舉短訊拉票服務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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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30日 05:59
2011年10月30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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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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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前夕,有坐擁無數手提電話號碼的電訊商趁機大撈一筆,向區選候選人推銷收費短訊拉票服務,利用定位追蹤服務,為候選人向當區選民發放介紹自己及提醒投票短訊,每個短訊收費至少2元,推銷職員更揚言「奧巴馬當年參選(美國)總統都是這樣做」。

本報日前收到「報料」,指有自稱為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PCCW Media Limited)的廣告及互動業務部職員,向區議會候選人推銷短訊拉票服務。

推銷員揚言「奧巴馬也這樣做」

記者昨日自稱以候選人助理身分查詢,對方自稱代表電訊盈科推銷服務,並表示候選人只要提供54個字(包括空格及標點符號)的短訊內容,電訊公司就可根據電話用戶的登記地址,透過定位服務發放短訊,「如果議員想在其選區針對某幾座大廈或某區,我們就會用性別及年齡劃分(發出短訊)」。

職員稱,是次服務主要是向電訊商3及數碼通用戶發放短訊,向3用戶發放2500個短訊收費為4500元,數碼通則為6500元。記者質疑為何不可向電訊盈科的電話用戶發放短訊,職員表示﹕「因為手提電話的用戶主要是用3及數碼通,但如果用戶在申請電話簽約時,表明拒絕接收宣傳短訊,我們就不會發放信息給他們。」

職員繼續落力推銷,更揚言「奧巴馬當年參選總統都是這樣做」,並已諮詢專業意見,確定服務合符選舉及法律問題,更表示已有不少候選人使用服務及查詢。職員着記者盡快決定,並推介宣傳策略,「(11月)1、2號發短訊一次,選舉前一日或選舉日再發短訊,提醒選民投票……有人可能不接收傳單,若發短訊,至少選民會知你在做什麼」。

電盈﹕轉售其他營運商服務

本報向電訊商3及數碼通查詢,對方均表示並無為候選人提供收費短訊拉票服務。電訊盈科發言人指出,旗下黃頁服務純粹轉售其他營運商的服務,而有關信息不是由電訊盈科發出。

私隱署﹕須留意個人資料聲明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的競選活動指引,候選人可用手機短訊向選民拉票,但所使用的個人資料必須用合法及公平的方式收集,以及與資料原本收集目的有直接關係。就以上個案,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私隱問題不涉及候選人,而要視乎電訊商收集的個人資料聲明,有否列明有關資料會如何使用。

明報記者 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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