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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貸款擔保人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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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9日 05:59
2011年11月0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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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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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經營僅14個月、早前突然宣布自動清盤的巨龍船務,其姊妹公司與巨龍兩名董事全國政協吳福、新世界發展執董梁仲豪,早前替持有巨龍船隊兩艘雙體船的船公司任獨立擔保人,向中銀澳門借貸共3.2億元。但船公司未依合約清還貸款,銀行按合約向梁仲豪追討1.6億元。

替巨龍借3.2億買2船

原訴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日前入稟高院,透露2008年3月分別與萊祺投資有限公司及晴域投資有限公司簽下借貸協議,由Giant Dragon Sea Transport Co Ltd 、吳福及梁仲豪任獨立擔保人,銀行分別向兩公司借貸1.6億元。其中條款訂明梁在兩項借貸中的擔保額均為8000萬元。

至今年7月1日,銀行分別向兩公司提出還款要求但未獲回應,截止9月21日,兩公司分別尚欠銀行8046.52萬元及9435.9萬元,銀行遂按條款向梁追討共1.6億元。

資料顯示,兩間借貸公司分別持有雙體船「天龍」及「神龍」,兩船均屬巨龍船務的船隊,兩公司的董事梁仲豪、梁世昌及胡良同為巨龍船務董事。巨龍宣布清盤後,兩艘雙體船停泊在西環對開海面。

【入稟編號﹕HCA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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