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以前,藝人拍電影、出唱片、開演唱會,很容易名利雙收,「荷包脹滿」!可惜,今時今日市場轉型,單靠這些瓣數已不足夠,最着數門路,莫過於拍廣告、做代言人,或出席品牌宣傳活動。這些被俗稱為「速食」的掙錢方法,過程輕鬆舒服,工作時間短又不困身,是藝人的「飛佛(Favourite)」。
有資深公關告訴大姐大,搞品牌活動邀請明星撐場,客戶非常識計數,考慮因素包括個「星」本身的形象、酬勞、人氣、話題和傳媒關係,當然集齊上述5大條件,就是信心保證,肯定活動在各大小報章、雜誌、電視台爭到報道篇幅。
話就容易,集齊5大條件的人選又有幾多?有公關暗中爆料,鄭秀文、陳慧琳、李嘉欣、楊千嬅當下最有市有價,更被封為「四朵金花」,是大大小小品牌的熱門對象,有她們的廣告和活動一定有Noise。
大姐大感到奇怪,劉嘉玲、鍾楚紅、舒淇、周慧敏既是一姐級,又受歡迎,為何不入「四大」?公關解釋:「她們的酬勞巴閉之外,亦很小心揀擇品牌,要顧及身分形象和品牌交情。最重要還是她們不想經常曝光,視出席活動為一份掙錢買花戴的風流工。」
說回「四朵金花」,既然有一定Talking Point,她們身價自然不容小看。內幕消息指她們出席商業活動,起步價收25萬元至50萬元不等,當然就不同因素、條件價錢是可以斟酌的。例如亮相時間長短、品牌名氣、同場嘉賓人選等。最好笑是Kelly陳慧琳,她出名貪靚,但凡可以靚靚見人,她都「有得傾」,若然時間短又簡單,可遷就她照顧「蝦餃仔」的Easy Job,她當然Never Say No;不過,Kelly最近宣布再度懷孕,相信稍後她見肚之時,將會「收埋」自己一段時間安胎,屆時就算有豐厚酬勞都未必請得郁她。
各位明報讀者,大姐大已正式進駐明報影視版,跟大家細談天南地北娛樂事。以大姐大從事娛樂圈採訪工作多年,對藝人、娛樂事挑通眼眉,孰真孰假一一為各位解構,周一至五都有我「大姐大手記」!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