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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改超市被拒 和黃申覆核敗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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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2日 05:59
2011年11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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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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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和記黃埔旗下中環長江集團中心(下稱長江中心),打算在800個公眾車位中抽出78個(位於地庫2樓)改建為超級市場,申請遭城規會拒絕,和黃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昨日被判敗訴,法官指城規會的規定是為保障未來社區的公眾資源。

和黃﹕正研究判辭

和黃發言人表示正研究判辭,暫不回應案件。法官芮安牟昨在判辭提及,雖然和黃一方指城規會無權就個別大廈用途作微調,但在《城市規劃條例》中,城規會其中一項職能是促進社區衛生、安全、便利和一般福利,城規會把該區劃為商業用途並設下公眾停車場的限制,就是要保存這公眾財產,確保該社區將來可享有足夠的公眾泊車位,這正是城規會的職能。法官又認為,城規會的限制並非針對某一大廈,而只是城規會的規劃偶然地落在長江中心。

和黃一方指出,城規會沒考慮現時實際泊車位需要,又指現在的800個公眾停車位使用率不足。法官則認為即使現在情况如此,但審慎的規劃策略是要預留現時部分設施以備不時之需,故城規會有權行使其職能。

至於和黃投訴城規會只對長江中心設下公眾車位限制,鄰近的國際金融中心卻不設此限,涉歧視對待,法官認為國際金融中心用途包括辦公室、酒店和零售,跟長江中心主要是辦公室和停車場不同,不可能作有意義的比較。

【案件編號﹕HCAL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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