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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文瀚fb貼宣傳照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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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3日 05:59
2011年11月23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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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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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剛在區選成功連任的民主黨南區區議員柴文瀚,選舉期間於facebook個人網頁張貼有自己宣傳海報的照片,但沒有在一天內向選舉事務處繳存文本,被南區選舉主任指違反法例,交警方跟進。柴文瀚表示這是私人網頁,有關照片不屬選舉廣告,「若控告我,便在法庭上辯護,看現時法例何等不合理」。

區選期間,柴文瀚在10月9日及10月16日,分別於他以「Henry Chai」名稱作戶口的facebook網頁,上載貼有他和民主黨馮煒光海報的小巴相片,以及民主黨南區候選人的橫額相片。

選舉處﹕沒設定朋友瀏覽須繳存

選舉事務處10月25日收到投訴,選舉後去信要求解釋。柴文瀚回覆指這網頁純屬私人社交網頁,沒作任何選舉活動。南區選舉主任昨覆信稱,如只屬私人社交網頁,應預設限制其他人瀏覽網頁,但柴沒限制只有「朋友」才可瀏覽圖片,故上載這圖片純屬私人生活習慣的論據不成立。

選舉主任指柴文瀚沒在發布該些圖片的一個工作天內向選舉主任繳存文本,可能觸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將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柴文瀚回應查詢時批評選舉主任完全不了解網上世界運作,他根本沒宣傳過這網頁,「朋友」中亦沒有該區選民,所以這些相片不是選舉廣告。

柴文瀚:選舉主任不了解網上運作

柴文瀚說﹕「情况就如我的屋沒有鎖門,你特登找到我間屋,還要走入去睇,發現有我的海報和宣傳單張,就問我為什麼沒申報。」根據法例,觸犯選舉廣告規定,可處第二級罰款,即最高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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