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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案涉及法庭傳譯出錯,上訴庭已表明,有需要以內部通訊,通知所有法庭傳譯員有關事件。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法庭語文組會了解事件。
司法機構表示,現時全職法庭傳譯員約143人,兼職約320人 ,傳譯員至少須大學畢業,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並在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另要精通廣東話和英語,精通普通話者更佳。
據資深傳譯員透露,兼職傳譯員酬金一般每小時200多元,若遇上審期較長的案件,收入相當可觀;全職傳譯員月入則逾萬元。
以往亦曾發生傳譯員出錯而影響法庭程序的事件。2004年裁判官李唯治審理一宗女僱主涉嫌虐待印傭案件,自稱「識聽識講」印尼話的李官,認為傳譯員多番錯譯證人作供,又向證人提示及作私下交談,加插己見,李官即時中止聆訊,嚴斥傳譯員違反忠誠傳譯精神,兼浪費法庭時間,結果在控辯雙方同意下,將案押後重新聽取證供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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