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醫院管理局旗下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資料顯示,2009年度最常見的癌症為肺癌,合共錄得4365宗發病個案,換言之,平均10萬人中就有62人於該年度被發現患上肺癌。隨着醫學不斷進步,癌症再非不治之症,不過縱使有藥可醫,高昂的醫藥費卻成為不少人求醫的障礙。事實上,無論是動手術切除腫瘤、進行化療,還是採取標靶治療,在在需要大筆金錢,因此,有一份可靠的危疾保險是十分重要。
一般人可能認為,購買危疾保險,應該要着眼於該計劃能保障多少危疾項目,保障項目是愈多愈好,然而事實上,現時市面上的危疾保計劃的保障項目數量其實差異不大,一般常見的危疾如癌症、心臟病、中風以及腎衰竭均可獲賠償,因此,保障項目的多寡已非選擇危疾保計劃的最主要指標。
AXA友邦危疾保 最多可索償5次
既然如此,投保人應該怎樣挑選較好的危疾保計劃呢?答案是索償次數愈多愈佳。因為部分的危疾保計劃,在投保人索償一次後即告失效,如要再續保,保費可能已有所變動,對投保人的保障不足。
市面上芸芸危疾保計劃中,AXA安盛的「康逸嚴重疾病保障」(須同時投保多重附加保障)、友邦的「多重安心保」及ING「好安守危疾保障計劃」(須同時投保多重附加保障)均可提供多於一次的索償。「康逸嚴重疾病保障」的投保人最多可以索償3次癌症及2次非嚴重疾病。而「多重安心保」的投保人最多亦可索償5次,包括最多3次癌症及最多5次不同種類(癌症、心臟病、神經系統疾病、主要器官疾病及其他嚴重疾病)的嚴重疾病。而「好安守危疾保障計劃」則較特別,投保人最多可索償3次,而第二及第三次的賠償額會上升至投保額的110%及120%。
注意「等候期」及「生存期」限制
不過,即使該危疾保計劃可以提供多於一次的索償,投保人亦要留意兩點,首先是索償之間會設有「等候期」,其次,第二次起的索償其實亦會設有「生存期」的限制。以「好安守危疾保障計劃」為例,如果投保人先患上肺癌等癌症,其後再患上其他癌症或肝、腎病等危疾,兩者之間必須相隔五年的「等候期」,投保人才會獲得賠償,若然投保人先患上癌症以外的危疾,「等候期」則會縮短至1年;投保人於作出第二及三次索償之後,亦必須生存最少30日。至於「康逸嚴重疾病保障」,如果投保人先患上肺癌等癌症,其後再患上第二種新癌症,「等候期」只需一年,為所有同類型計劃中最短,而「生存期」亦只需14天。
最後,投保人亦要留意欲購買的危疾保計劃是否包含人壽保險成分。因為若然包含壽險成分,則一旦投保人於保單期內去世(毋須因保單列明的危疾死亡),計劃仍會提供身故賠償,而於保單期滿時,投保人更可獲得一筆過的保證現金。
明報記者 崔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