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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定桑蘭指控多屬濫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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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6日 05:59
2011年11月26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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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女子體操國家隊員桑蘭跨國索賠官司的助理法官弗朗西斯(James Francis)日前向主審法官遞交了報告與建議。據紐約中美律師協會總裁黃陳熒在解讀,助理法官認定桑蘭的大多數指控都是「濫訴」(濫用訴訟權利),建議對其懲罰。

新華社引述黃陳熒的解讀是,助理法官認為,在桑蘭十多項指控中,僅剩3項暫不能100%認定為濫訴:一,其在美監護人劉國生指桑蘭懶惰;二,劉國生夫婦侵犯她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三,劉國生侵吞桑蘭基金。認定濫訴的依據主要有:有些指控超過訴訟時效;有些指控在紐約州法律中無相應法條;有些指控無基本的法律要素。

將遭罰款懲處

黃陳熒說,「毫無根據地亂告就會受罰。現在不是懲不懲罰(的問題),而是罰多少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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