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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信貸持續收緊下,令大量企業取道信用證(LC)以及保函形式來港進行貸款,另一方面,外資銀行在內地的子行為達致監管要求,鼓勵企業境內地存款境外貸款,企業覬覦當中套息機會,也助長了「內保外貸」的迅速擴展。
LC為貿易活動中買賣雙方收款交單的憑證,有大型銀行人民幣業務主管解釋,只有從事跨境貿易業務的企業,方可透過信用證在境外貼現。
非貿易資金 回流內地難度大
至於以保函形成進行「內保外貸」的,一般涉及境內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提供資金,母公司以資產作為抵押,向內地銀行申請保函,而在港設立的子公司則透過保函於港銀取得貸款,「這些資金用途沒有限制,可以是跨境貿易相關或非貿易活動。」不過,非貿易相關的資金若要回流內地難度較大,因為需通過外管局對外商直接投資(FDI)的審批。
上述銀行家續指出,即使「內保外貸」資金不能匯回內地,站在企業角度而言亦有利可圖。在監管當局要求內地外資銀行今年底前貸存比率降至75%的壓力下,不排除外資銀行在境內以高息吸引企業存入款項,然後在港向其子公司發放息率較低的港元或美元貸款,「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財務整合為同一損益表,企業在息率上便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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