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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36部iPhone 男子偷弟卡判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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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2日 09:21
2011年12月02日 09:2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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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聲稱患上思覺失調的無業漢,偷胞弟信用卡後擦卡購買36部iPhone和1部iPad2,涉款20萬元,早前承認偷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不應將犯案歸咎病情或壓力,但考慮其家人強烈支持他,遂判監半年、緩刑2年。

至於其中一間銀行的18萬卡數,裁判官未有下達賠償令,稱有待銀行方面民事追討。

案情指被告溫志華(33歲)今年5月17日在馬鞍山的母親住所偷去胞弟的信用卡,然後到旺角、馬鞍山及荃灣等多間電器店購物,胞弟發現信用卡被盜用報警。被告早前承認盜竊等21項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受病情影響,又因嗜賭而破產,不堪經濟和家庭壓力而犯案。但早前索取的報告顯示他並非思覺失調患者。

【案件編號﹕KTCC5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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