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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苟且 政府撇帳1700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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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6日 11:06
2011年12月06日 11:06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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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上世紀1970年代開始與香港政府合作的拍賣行,臨尾一鋪清政府袋。政府用了13年追討拍賣行1700萬元欠款不果,直至拍賣行老闆的破產令早前亦解除,政府最終投降,回歸以來首次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撇帳。立法會議員狂轟事件荒謬、「衰到無人有」,不滿事件只由一名月薪約5萬至7萬元的政府高級會計主任負責了事。

涉事的香港拍賣行及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已被清盤。早於1970年代起負責拍賣政府不能使用或廢棄的政府物料或充公貨物。1996年,該公司獲一份為期2年5個月的合約,其間為政府舉行58次拍賣,但只向政府繳付首43次拍賣所得收益,拖欠政府1580萬元,但負責管理拍賣合約的政府高級會計主任至1998年8月底即合約完結時才報告上司有關拖欠。律政司其後介入,對方償還600萬元後便沒再還款。

97後首宗撇帳申請

最終政府提出訴訟,法庭判拍賣行董事總經理須支付1074.3萬元連利息,惟對方沒有還款,並一度離港失蹤,法庭於2007年判該公司董事總經理除欠款、利息,還要負責訟費等,費用為1702.5萬元。

政府先後申清盤令、破產呈請,但對方於2007年4月回港時由於有關公司已沒有剩餘資產,無錢可還;至今年9月,有關人士的破產令亦告解除,涉及債項也得到免除。政府昨日終要向立法會財會提出撇帳要求,受到多名議員質疑。

涉事人破產令解除終獲免債

工聯會王國興批評政府,「平日市民交少啲稅,都要拉人封艇」,不明白政府為何如此疏忽,表明反對撇帳,「唔撇好過撇,留下紀錄,可以警惕政府有呢筆爛帳」。對於拍賣行拖欠政府15次拍賣的收益,社民連梁國雄批評該名高級會計主任為何「違規15次,還可以值得原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應耀康稱,政府先後曾於2005年及2008年提出撇帳要求,但在議員要求下繼續追討欠款,惟涉事人破產令已解除,在法律上已無法追討款項,他明白大家「不甘心」,但也無可奈何。

當局﹕無可奈何 議員:氣難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何珮玲表示,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38條,若撇帳款額超過50萬元且涉及疏忽或欺詐,便要由立法會財會批准撇帳,昨日是回歸以來政府首次提出有關申請。她說,涉及疏忽或欺詐的撇帳,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分別有26宗共30萬元以及15宗共15萬元。議員聞言,紛紛批評今次過千萬的爛帳金額之巨,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說,犯錯官員懲處太輕,「令人好難下啖氣」。

經濟動力梁劉柔芬承認,有關撇帳「衰到無人有」,但認為要面對現實,通過撇帳的申請。 最後,財會以24票支持、7票反對,通過政府撇帳的申請。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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