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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富二代」郭永淳在家事法庭自揭「空心老倌」,無論在離婚前後,其生活費均須由父母支持。雖然郭於2005至09年間打工的收入僅40多萬元,但銀行戶口竟有710萬元存款。郭於2006年分居後便搬回淺水灣與父母同住,MBA學費、逾百萬卡數等由父母全力支持,郭後來更與女友藝人楊愛瑾同遊宿霧。
4年收入40萬
判辭指出,郭伍離婚前的生活,同樣依靠雙方家長支持,伍擁有4張附屬信用卡。2006年二人分居後,郭永淳搬回淺水灣與父母同住,到過南非、芝加哥、首爾旅遊,又與新女友楊愛瑾同遊宿霧。郭亦承認父親替他清還信用卡數近100萬元,母親幾年間送他的禮物價值逾160萬元。至於郭就讀著名學府的MBA學費,以及今次離婚官司的訟費,亦是由父母支付費用。(見另表)
至於伍指郭永淳將來可繼承豐厚遺產,故要求將夫婦的分產程序押後,上訴庭則維持原判,指出郭永淳父母郭志權及李宛羣剛步入七旬,二人非極其富裕的人,亦無證據顯示二人健康狀况有問題,以及郭將會分得家族的財產。
審理本案的其中一名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強調,判辭提及丈夫的生活由其父母資助,但無批判意味;郭的父母慷慨支持夫妻乃出於善意,又指妻子的父母亦有份資助。當判辭提及丈夫或要向父母尋求協助,法庭不是嘗試向其父母頒令;相反,法庭盼其父母能藉此機會幫助二人渡過難關,尤其是協助患有重病及精神問題的伍,並盼兩人的財務糾紛得以解決,從此能重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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