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港深政府共同發展的蓮塘/香園圍口岸於2013年動工,邊境的竹園村將於明年拆村,而新遷置區內由政府興建的屋宇已逐步落成,但原來新屋只會分給擁屋地的原居民,或擁有二戰前建成「爛屋」業權的後代。相反,居於村內近50年的村民因屬「非原居民」,政府只發放10餘萬特惠津貼,若希望搬進新區,需自行買地和建屋,涉及金額達150萬元,根本不能負擔。
數十名非原居民已年屆60歲以上,過去長期在村內生活。他們說,已將畢生積蓄放在原居所,政府強行拆村,逼他們上公屋,或要他們以百萬元建新屋;但原居民則獲賠整間屋和搬遷費,待遇不公平,明日將上街抗爭。
發展局:可分期付地價
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指出,遷置區內會興建29間遷置屋宇給原居民,另有15個屋位預留給早前已遞交的丁屋申請,即總數44間。對於非原居民的「屋換屋」安排,局方明白他們的財政困難,將向居民就補地價提供選擇,包括分期繳付地價、或在簽立換地協議時,繳付象徵式地價1000元,直至出售平房時,才全數繳付地價。
政府為趕及在2013年動工興建新口岸需拆遷整條竹園村,發展局月初公布非原居民「屋換屋」補償方案,容許他們在遷置區附近的鄉村地帶,自行買地補地價興建一座平房屋,限建兩層500呎。政府指出,是考慮到居民已在禁區生活多年,故採取特殊措施。
記者早前以訪客身分申請禁區紙到訪,發現遷置區內部分「賠償」給原居民的3層高丁屋已經落成。至於在竹園村內,有約20多戶非原居民居住,至今未與局方達成搬遷共識。
只賠10多萬 需自資建屋
政府提供的搬遷方案,包括通過審查上公屋,或接納特惠津貼,據非原居民江碧如了解,政府提供特惠津貼,是以單位的呎數計算,每呎約350元,「500呎一間屋,只會賠10多萬,他們不明白,間屋是父母用畢生積蓄建成的,10多萬便拆別人的屋?他們成世住在村內,根本不適應公屋和市區生活」。她說,本希望和平溝通,但政府態度強硬,「還叫我們沒錢起樓便問鄉親父老借,真的很刻薄,一定爭取到底」。
長年居住在村內的居民取不到屋宇賠償,但在搬遷政策下,在村內數間「爛屋」,即使沒人居住,但由於二戰前已經存在,其擁有人亦可獲政府興建新丁屋賠償,據了解,有原居民由於「爛屋」面積大,獲賠7至8間新屋。竹園村前村長姚觀華擁有數間「戰前屋」,故獲得新屋賠償,亦可自由買賣屋宇。他承認政府在事件上未有公平對待非原居民,未來協助居民一同爭取,希望搬村後可一同居住。
明報記者 鄭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