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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涌映灣園邨巴去年某天下午接載居民返邨,在彎位時未有收掣,猛撼轉彎的前巴車尾,意外導致1死14傷。邨巴替更司機早前於區院被裁定危駕致死罪成,法官指他未有收掣肇禍,判囚3年。
被告陳水華(51歲)現改當兼職印刷清潔工。其中一名82歲事主黃太昨到庭聽取判決,案發時她坐在前車首排,直指「撞擊力好大」,令其頭部血管斷裂,做了不少手術,留醫3日後始出院,惟她與其他傷者仍需商討會否循民事索償。她又透露36歲已婚婦死者吳國儀,於案發前數日剛誕下嬰兒,當日正外出買菜。
暫委法官蘇文隆判刑時稱,被告在沒有其他車輛的兩條康莊大道跟車太貼,完全沒有必要,絕對是不當行為。而他於前巴轉彎時未有減速,罪責因此較高。
稱事發眼前一黑 官斥說謊
蘇官又指被告未有認罪,顯示沒有悔意,認為他聲稱事發時「眼前一黑」是說謊,遂判處監禁3年、停牌5年及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另外被告承認使用狀態不良車輛罪,蘇官指被告只是替工,由公司負責車輛維修,右後方「光頭胎」情况不嚴重,遂判罰款1000元。
案情透露,去年12月10日下午2時,被告駕駛邨巴由東涌港鐵站駛回映灣園,當前巴準備轉右,被告尾隨的巴士撞向前巴車尾,致整車翻側。
【案件編號﹕DCCC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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