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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提修例 可入屋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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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6日 11:08
2011年12月06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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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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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花園街排檔奪命大火揭示了三大火警危機﹕劏房阻塞後樓梯妨礙逃生、排檔令建築物6米隔火間距失效、排檔屢違規不怕票控。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巡視在奪命火中死傷最嚴重的花園街192-194號後透露,火場原僅有14個單位,但其中7單位劏成20多個劏房,部分劏房更阻礙後樓梯走火通道,至於這是否加劇火警多人死傷的原因,則有待調查。

7單位劏20房

林鄭月娥與屋宇署長商討後,決定加碼在未來半年巡查334幢高危雙梯舊樓(建於1980年前)嚴打違法劏房,較屋宇署原計劃多巡逾一倍樓宇。目標高危大廈,是指附近有類似花園街排檔的舊式雙梯大廈,主要分佈在九龍城、油尖旺、中西區、東區及灣仔。

對於要重點巡查雙梯舊樓,林鄭月娥解釋是由於改建劏房有可能阻塞雙梯樓宇後樓梯,令住戶少了一條逃生走火通道。為加強打擊危險劏房,政府本周三將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要求授權屋宇署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調查。

她說,法例原已要求兩個面對面的建築物只少要有6米的距離,以防萬一火警發生火舌蔓延,但花園街一類排檔,卻令此安全距離失效,帶來潛在消防風險。

食環署長梁卓文日前曾稱,正研究要求花園街這類排檔「朝行晚拆」以消除火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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