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沙灣富昌邨疑發生「技安欺負大雄」式的離奇傷人墮樓案。一名6歲男童到富盈樓單位找9歲友人玩耍,其間意外把玩具從5樓掉到1樓平台,友人當場發脾氣,用掃帚及膠喉毆打男童泄憤,並喝令「同我爬落去執番」。男童疑為「請罪」照辦,卻失手墮樓重創昏迷。警方調查後,把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將涉嫌傷人的9歲童帶署調查。
墮樓男童姓郭,6歲,據悉在區內就讀小一,與家人居於富昌邨富盈樓20多樓一單位。被警方帶走的男童9歲姓翁,體型較胖,與家人居於相同大廈5樓一單位。據了解,兩童在邨內玩耍時認識,郭童經常到5樓肇事單位找翁童玩耍。
友人情緒失控 掃帚鼓棍施襲
消息稱,昨午5時許郭童再到上址,玩至興高采烈間,郭不小心把一件玩具丟落1樓平台,翁童疑心痛失去玩具,情緒失控,疑執起掃帚、鼓棍及膠水喉向郭施襲,令其背、頸及大腿傷痕纍纍,並命令「同我爬落去執番玩具」。郭童言聽計從沿廚房窗戶爬出,欲沿外牆落1樓平台撿拾玩具,但甫爬出即失手直墮,撞毁部分外牆物件後跌在平台,重傷倒在玩具旁邊。大廈女住客聽到巨響立即報警。
背頸大腿受傷 情况嚴重
消防及警方到場後,發現郭童頭部重傷昏迷,警方一度以為他純意外墮樓,將男童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郭現在深切治療部,情况嚴重,其母與胞姊趕至醫院了解,顯得憂心忡忡。
警方深入調查後得悉案件真相,把案件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在案發單位檢走掃帚、鼓棍及膠水喉等證物,並在窗邊掃指模蒐證。翁童在母親陪同下被帶署調查。
律師黃國桐表示,本港法例規定10歲以下兒童毋須負刑責,故被帶走的男童相信可獲釋放。他認為警方應調查事發時有否成年人在家,追究是否有人疏忽導致意外,並建議男童的家人應尋求專業人士,幫助他控制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