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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商再告匯豐 索償逾億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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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8日 21:00
2011年12月08日 21: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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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度電子商人指27年前因欠下匯豐銀行3億元貸款,在匯豐誤導下同意進行債務重組,卻因匯豐隱瞞欠債總數,令他錯誤地同意將名下多個抵押物業交予銀行變賣抵債,最終仍是破產收場。商人指控滙豐誤導,日前入稟高院索償逾億元。
開記招訴苦 「屈辱30年」
曾擁有電子生產商Esquire集團的Gurdas S. Choithramani,昨在友人陪同下會見記者,指今次入稟是由於在過去30年,他與家人均為此案飽受痛苦,由成功商人淪落至破產,隨之而來的屈辱成為了畢生的慘痛經歷。匯豐發言人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2003年已獲解除破產令的他表示﹕「我蒙受極大損失,所以我要索取數以億計的金額賠償也絕不是一個誇張的數目……我期待獲得賠償及該銀行欠我已久的道歉,我深信匯豐銀行明知、有計劃地、且毫無悔意地,只按其利益進行債務重組協議,最終令我的業務在不必要情况下倒閉。」
根據法官於05年的判辭,Esquire於1981年向匯豐借入1.8億元購入涉案物業,並以物業作為3億元貸款抵押。直至84年因物業估值不斷下降,Esquire資不抵債,與大債主匯豐牽頭的數間銀行協議債務重組。自此Esquire的業務運作及財政均由匯豐一手控制。
物業升值 指匯豐多收3000萬
86年10月,Esquire發現匯豐多收3000萬元款項,要求匯豐跟進。87年3月,匯豐拒絕修正帳項,並要求Esquire變賣抵押物業。當時物業價值正不斷上升,惟匯豐旋即由何善衡的家族公司伯利恒有限公司出價以1.8億元購入物業,而匯豐當時亦是其股東之一,事後匯豐亦沒有修正該3000萬的多收款項。
原審法官王式英曾批評這案是「匯豐史上令人最遺憾的一頁」,裁定匯豐須賠償損失,估計可高達10億元。不過06年上訴庭推翻原審的決定,認為銀行對Gurdas及Esquire已額外通融,維護商業利益只是在商言商,要求Gurdas及Esquire變賣物業還債。
【入稟編號﹕HCA2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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