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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利違約賠135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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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8日 08:00
2011年12月08日 08:00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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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韓星李孝利兩年前以7億韓圜(約500萬港元)簽約成為某網站代言人,翌年捲入「抄歌」醜聞被迫暫停演藝工作,該網站以她未能履行合約為由索償近5億韓圜損失,前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李孝利及其經理人公司敗訴,需賠償1.9億韓圜(約135萬港元)。都說禍不單行,輸了官司的李孝利自從承認跟音樂人李尚順發展「美女與野獸」式愛情故事後,韓國狗仔隊一直包圍其家門外,希望影到二人拍拖的精彩照片,李孝利前日終於透過twitter宣示不滿:「現在連帶狗出門散步的機會都沒有了,求求大家不要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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