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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 毆司機片段曝光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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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0日 21:35
2012年02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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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在台北涉嫌毆傷的士司機林余駿案件,台北地檢署昨晚將兩人控以涉重傷害罪,各加5萬新台幣(下同)保釋;湘瑩、丫子則改列涉偽證罪,湘瑩以3萬元交保,丫子以5萬元保釋。


丫子湘瑩被控作假證供

昨午,地檢署秘密到醫院為林余駿錄取口供,他向檢方表示除了被友寄隆輝痛毆之外,還被白衣女子踢一腳後昏迷。檢方對比影帶,認定踢人者就是Makiyo,跟她日前所說只曾踢車門、沒有打人的口供不符。檢方昨日再傳召涉案的Makiyo、友寄隆輝、湘瑩、丫子之後,友寄隆輝與Makiyo被控以涉重傷害罪,湘瑩與丫子涉作假口供,由於湘瑩吐實,故保釋金3萬元,丫子不吐實,故保釋金為5萬元。Makiyo、湘瑩、丫子日前應訊時皆否認毆打司機,不過關鍵的行車紀錄器前日曝光,畫面拍到白衣女子踢司機,檢方懷疑有人說謊,昨日再傳召4人到台北地檢署應訊,Makiyo仍否認踢人。


Makiyo仍否認踢人

據悉,被毆傷的林余駿向檢方指出,被打的導火線是Makiyo拒付車資,因為她要求開快車但被拒,友寄隆輝等人感到不爽,想換乘其他的士返酒店,同行的湘瑩原本支付105元車資,但遭Makiyo阻止,其間她認為被司機碰撞,友寄隆輝便對他拳打腳踢。林余駿向檢方表示被打倒地時,Makiyo衝前作勢踢他,但被人拉開;Makiyo跟友寄隆輝以日語對話之後,再補踢司機幾腳。


依照台灣刑法,重傷害罪可被判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人士指出,若在偵查終結前自白犯罪,與家屬和解,有可能獲判較輕刑罰。


攝影機打頭 網民叫好

Makiyo、湘瑩、丫子昨日抵達地檢署時被大批傳媒追訪,三人一直低頭不回應問題;混亂中,Makiyo被攝影機打到頭,痛得蹲下來,有網民看到她被扑頭的片段而叫好,還留言問她痛不痛,又說這比起被打斷牙、踢頭,並不算痛了。


丫子若說謊即被解約

被毆的士司機林余駿經一周的治療後,已由深切治療病房轉到普通病房,雖然病情穩定,不過身體仍虛弱。Makiyo的母親患上第四期肺癌也為女兒求情,她表示會帶女兒到司機的病牀前下跪賠罪。丫子則被經理人吳宗憲大罵是白癡,若她在事件上說謊,會即時解約,還請她離開娛樂圈。


台灣藝人方面,陳希妍呼籲做錯事情要認錯,李威稱藝人有社會公眾的責任,他是Makiyo朋友,希望她真心悔改,因為她傷害了一個人,若不給予機會,等於又毁掉另一個人。


圖文提供:自由時報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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