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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退休懲教署人員被食環署票控隨街丟煙蒂罰款1500元,他反駁稱自己從不吸煙,要求署方檢驗煙蒂DNA但遭拒絕,他為表清白,花了3萬元自費驗尿及打官司,裁判官昨裁決時,質疑食環署人員觀察被告時視線有可能受阻,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食環拒化驗 自費驗尿打官司
任職懲教署33年、2008年退休的蒲滿泰,離開法庭時談起自己從未被檢控,卻為此案被折磨多時,不禁眼睛通紅。其女兒BoBo認為,以3萬元取回公道非常值得。
事發去年12月19日,被告駕車送妻子到街市買餸,他和4歲孫女在屯門鹿苑街泊車時,兩名食環職員上前稱看見被告以右手丟棄煙蒂。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張慶標供稱,當時他距離被告約12米,見被告右手垂下丟棄煙蒂,遂上前檢控。但張承認食環署執法指引中,只需要職員目擊有人丟煙蒂便能票控,毋須檢走證物。
被告自辯時稱,他當時向張表示﹕「你唔好『屈』得就『屈』,我當咗三十幾年差,咬份長糧多過你份糧。」他又不滿對方執法兒戲﹕「不如話見到我強姦,告我強姦仲好!」
被告隨後要求到場警員檢驗煙蒂上的DNA,警員給他一個膠袋拾起煙蒂,但拒絕把煙蒂帶走。被告當日找私家醫生驗尿,據當時報道,其尼古丁含量呈陰性反應。
食環距12米窄角度觀察
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昨在裁決中表示,被告雖多次明言從不吸煙,但這與有否丟煙蒂是兩回事。不過,她認同辯方在結案陳辭中所指,食環署人員在被告10多米外的左後側,觀察被告垂下的右手,視線角度狹窄;雙方之間隔着街牌、被告孫女等,質疑食環人員觀察可能受影響,但強調並非指職員說謊。
【案件編號﹕TMR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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