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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派官員任校董 稱遭架空收律師信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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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9日 06:35
2012年03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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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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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於當時臻美管理混亂,教育局於2008年委派官員擔任校董。官員昨在庭上供稱,他獲委任後即遭被告及辦學團體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下稱臻美機構)架空,又收律師信被質疑委任是否合理。他承認,就臻美機構於新校未獲批前就宣傳合併等涉嫌違法的事件,未有向對方採取行動。


臻美未註冊宣傳 官認無行動

教育局高級發展主任羅澤民供稱,07年7月他開始跟進臻美,但在06年局方已聯絡學校,問及當時中三學生升學問題,惟學校交代含糊。當局三番四次追問,直至他接手仍沒有得到實質答案。07年9月,有120多名學生家長,因遭被告誤導新校已成立而離開臻美,局方需安排學生返回臻美或找其他學校,羅對此表示「相當可惜」。


羅澤民又透露,局方早於同年5月至6月已接到家長投訴。新校尚未註冊,被告就以臻美機構主席身分,分別於4月及5月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收生。局方於7月及翌年4月,兩度向臻美校監黃英琦發信,警告新校未獲註冊,所有新校宣傳均屬虛假宣傳,涉嫌違反《教育條例》,惟羅承認未有向臻美機構採取行動。羅又透露,臻美多年遲交帳目,近年更未有呈交,又指臻美屬直資非牟利,與弘爵私立牟利理念南轅北轍,合併幾乎不可能。


羅澤民於08年4月15日獲委任為臻美校董,他坦言臻美機構及以梁淑貞為首的校董,「千方百計阻撓我開會」,就算3個月後開會,校董亦避談升學問題,並發律師信質疑其委任是否合理。


辯方稱盤問時指,臻美遭局方阻止開班。羅澤民指臻美06年提及擴校,但只重理念,缺乏詳細計劃,課室不足課程簡單,「如果有心搞教育,係唔可以整到好似同街外人無分別」,直言屬「低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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