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前校長詐騙罪成 余黎青萍撰求情信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8日 06:35
2012年04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和富慈善基金李宗德小學前校長何張慧儀,串謀工程公司董事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早前被裁定38罪名成立。何昨獲前教育署長及中學校友余黎青萍等人撰寫逾百封求情信,力陳她在教育界的貢獻。


逾百人求情 押後判

法官表示需時考慮,把案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68歲被告何張慧儀的代表大律師謝志浩表示,何於上海出生,獲前教育署長及瑪利諾修院學校校友余黎青萍、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李宗德、涉案小學副校長及校董會多名成員、現任及前任教師和學生、女兒等撰寫百餘封求情信,表揚她做事有原則,全心為學生,在教育界貢獻良多。


辯方大律師又指出,何與另一被告、工程公司董事吳傑明(47歲)在案中沒有私利,目的是為學生及學校好,只因程序出問題,與被告性格不符。


【案件編號﹕DCCC1007/11】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