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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廉署重大調查行動包括:
◆「蜻蜓」行動
歌手陳奕迅父親、房屋署前屋宇裝備總工程師陳裘大涉嫌於2000年起,從房委會供應商及承辦商中接受利益,為他們的工程開方便之門,涉款由3萬至40萬元不等。例如,2001年3月陳裘大因收取了水泵供應商的利益,向天水圍私人參建房屋計劃的承建商,大力推薦該公司的消防裝置及水泵,再接受20萬賄款。一個月後再收取發電機供應商的利益,讓其發電機避過房署規定的測試,前後收取33萬元。陳於2003年審訊後被裁定10項罪名成立,判監7年。惟案件被上訴庭下令重審,但06年他仍被裁定收賄150萬罪成,判監6年,2008年10月因病獲准假釋。
◆「驛馬星」行動
2004年,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涉嫌串謀做市。案情透露先科高層涉嫌向基金經理提供賄款,由基金購入先科配售的股份;為配合基金購股,又賄賂兩名分析員撰寫報告「唱好」先科,涉案賄款達150萬元。廉政公署採取「驛馬星」行動,事件中先後拘捕黃創光、大律師艾勤賢及律師林炳昌等6人,並懷疑有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宣誓下作假證及非法披露受保護證人的身分,派出大隊人馬,到6間報館及記者的家中搜查,並邀請記者協助調查,但被捕者當中沒有記者。黃創光被定罪後,當日未有出庭,法官07年向他發出拘捕令,至今仍被通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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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3日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