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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的士司機為賺外快,以「1分500元」作酬勞替行家頂包頂分,最終因案發時不在港而被踢爆,司機因4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昨被判囚8個月。同案兩名找他頂包的的士司機則被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
替人頂包司機囚8月
替人頂包的士司機招福權(59歲)與兩名行家盧長洲(67歲)及李旭江(58歲),早前分別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4項罪名。暫委法官陳錦昌指出,留意到犯案者多為老實平常人,他們為生計駕的士,遇上扣分至快要停牌時,生活所逼、想繼續養家才無奈找人頂包,但招福權涉及4罪較為嚴重。
法官續稱,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考慮到盧李兩被告屬初犯,罪行相對輕微,加上兩人年紀不小、健康不佳,重犯可能不高,因此決定輕判。
患病兩司機判緩刑
盧長洲早前求情時自稱年事已高、身患惡疾,他上月10日曾中風,本月28日又要做白內障手術,日後已不能再駕的士。李旭江則求情表示,因患肩周炎無法執起鑊鏟,才由廚師改行當的士司機。
案情指出,招福權於07至09年間,先後替其餘兩被告及另外兩個不知名的人,5次向交通部警員假稱犯下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或超速駕駛的交通罪行,並替各人繳交罰款。警方後來發現,其中一宗案件發生時,招根本不在港,他被捕後承認以「1分500元」替人頂包。
【案件編號:DCCC3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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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4日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