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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倉務主任4年多前遇車禍受傷,聽從一名男子建議,向保險公司訛稱病假期間沒收取任何薪金,企圖詐騙逾1.2萬元保險金。她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昨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被告嚴秀貞(44歲)的代表律師昨呈上被告僱主的求情信,指被告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強調這是單一案件,協助被告追討保險金的律師,其實亦有責任核對文件真偽,希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出,被告於05年11月7日在沙田駕乘電單車時遭的士猛撞,頭部受傷,獲醫生批出40天有薪病假,惟被告其後訛稱沒有獲發任何薪金,串謀一名男子Philip Tse,委託律師向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索償,被保險公司揭發後被捕。
【案件編號:KCCC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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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5日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