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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不少部門也遇到淡季工作驟減的管理問題,除學資處外,亦有選舉事務處前合約員工向本報表示,合約期內其工作量兩極化,繁忙時每天工作逾13小時,清閒時卻可整天上網,「在合約期最後一個月更可放有薪補假搵工」。
專家倡減合約期研外判
中原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說,政府部門的工作量分「淡季」和「旺季」,無論公務員或合約工,在淡季時工作量也會減少,建議部門淡季可安排記錄管理等文書工作,減輕旺季負擔。她又指出,另一方法是增加合約彈性,如將1年合約縮減為數個月等,或將服務外判等,但會減少合約工的吸引力,難以聘用人才。
阿強(化名)於2008年11月立法會選舉前,獲聘為選舉事務處合約員工,合約期8個月,月薪逾萬元。他選舉前數月上班,負責處理選民登記,直言很空閒﹕「一日才幾宗登記申請,輸入資料花不了多少時間。」由於辦公室內有上網設備,他可整天上網,其他合約工亦可看雜誌、做私人事務等打發時間。
到了選舉月份,他的工作量增加,往往由早上9時工作到晚上11時,十分繁重。不過,選舉過後,合約工又變得清閒,沒有工作,他更可於合約期最後一個多月放假,以代替超時工作的薪金。他坦言﹕「其實我也希望有多些工作,累積多些經驗,返工沒理由那麼『hea』(悠閒)。」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回應,合約工的合約期視乎個別工作崗位的需要而定,通常由數個月至1年不等,在選舉期間,選舉事務處的工作人員包括合約員工都需經常超時工作,根據現行制度,在選舉完結後,該處會以補假形式補償員工的超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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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