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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表帶商李世楠去年中就公司股權與長子鬧翻,長子後來遷出九龍塘家族大宅,卻被指擅自將單位3樓出租他人,讓租客在屋內大播音樂、製造垃圾令其他家人不得安寧。居於1樓的次子以大屋業主之一名義入稟高院,要求兄長賠償損失及取消該租客的租約。
位於九龍塘渭州道的李世楠家族大宅,由李兩名兒子名下的公司持有,次子李樹恒(譯音)、李世楠夫婦及長子李樹聰(譯音)分別居住於1至3樓。
入稟狀指出,自去年7月兄長與家人搬離3樓後,他於10月將單位出租予男子鄺家樂,鄺入住後經常高聲播放音樂,又呼朋喚友到天台燒烤,製造大量垃圾。有一次,鄺擅闖1樓範圍,推撞李樹恒的懷孕菲傭,令李家擔心人身安全。
李樹恒指兄長故意派人搗亂,又指兄長及其名下公司均無權租出3樓,故要求法庭頒令取消租約、禁制鄺再擅闖,並要兄長賠償損失。
【入稟編號﹕HCA8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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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3日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