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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訴專員黎年,1974年加入政府,最初任職司法書記及行政主任,其後於1976年加入政務職系,並曾在多個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包括前民政署、前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等。他於1996至99出任貿易署長,1999至2002年出任廉政專員。他在2002至07年出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自2009年始出任申訴專員。
◆什麼是「行政失當」?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廣義而言,「行政失當」是指行政拙劣、欠缺效率或不妥善,當中包括不合理的行為;濫用權力或職權;不合理、不公平、欺壓、歧視或不當地偏頗的程序,以及延誤;無禮或不為他人着想等行為。
◆申訴專員會主動展開調查嗎?
公署通常發現社會上有廣受市民關注的事件、政府推行新政策而出現行政問題,或接收多宗顯示政府行政問題的類似投訴後,展開主動調查。
◆申訴專員是否有權調查任何有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行政失當的投訴?
申訴專員並非任何事情都有權調查,如投訴涉及法律程序或提出檢控的決定、合約及其他商業交易、人事管理事宜,以及批地條件的訂立或修改等,申訴專員均無權調查。
此外,如投訴人對所投訴的事情已知悉超過兩年、投訴人沒有透露姓名,或投訴並非由感到受屈的人或適當的代表提出,申訴專員都不得作有關調查。
不過,申訴專員可以酌情決定是否展開或中止一項調查,例如投訴人若能夠提供合理解釋,說明為何未能兩年內投訴。
■想一想
(1)你認為申訴專員公署的獨立性有何重要?
(2)公署調查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對該等工作團隊可能造成什麼衝擊?解釋你的答案。
(3)試建議你認為公署能有效減少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行政失當,從而提升公共行政質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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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1日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