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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及胞兄梅啟明,繼續就梅艷芳遺產纏訟,早前兩人入稟聲稱擁有梅名下壽山村道及山村道物業的業權,又指遺產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在管理遺產時疏忽,向會計師行索償10億,案件昨在高院審理。
稱獲贈兩物業
覃美金(梅媽)昨指出,在2003年中秋節,已向外界宣布患癌的梅艷芳邀請她到壽山村道的寓所,指自己完成演唱會後將赴美就醫,故將壽山村道的寓所送給她打理,租金收入則作為她日後的生活費,以及供養子侄的開支。至於山村道的物業,覃美金則稱女兒將物業送給她收租,後來更邀請胞兄梅啟明由美國返港發展,並讓胞兄入住山村道物業。
另一方面,梅媽母子指控會計師行未有妥善管理梅的財產,例如任由壽山村道物業日久失修,導致租金收入損失、出售梅的海外物業時未能取得最佳售價、沒有調查梅的首飾外幣失蹤事件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679、7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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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1日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