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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88萬名市民須交回報稅表的限期6月3日已屆滿,據本報了解,仍有大量「大頭蝦」未有依時交回報稅表。稅務局提醒市民須盡快交表,因遲交報稅表乃屬違法,上年度便有1.35萬宗個案,因未依時交報稅表或資料等事項被檢控及定罪,較對上一年度大增五成,這班大頭蝦連同交失實報稅表而被罰的市民,共向庫房額外貢獻了近5億元罰款。
稅務局5月3日已向全港204萬人發出個別人士報稅表,當中188萬名收取傳統紙張報稅表的市民,按規定須於一個月內,即6月3日(兩周前)前填妥及交回報稅表。雖然稅務局發言人暫未能評論本年度逾期報稅的情况,但透露截至5月底只收到三成多報稅表,稅務局稱將向逾期未報稅者發出最後通知書,促他們馬上報稅。
遲交大增55% 罰款達2910萬元
稅務局指出,市民若遲交報稅表或資料、或填報不正確報稅表乃屬違例,並視乎違例情節輕重,可被罰款或檢控。若這些個案不涉蓄意瞞稅,一般毋須監禁,但按《稅務條例》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以及加上等於少繳稅款3倍的罰款。
以09/10年度為例,即有13,527宗涉「沒依時提交報稅表或資料或其他涉僱主違例事項」的個案被檢控及定罪,較08/09年度大增55%。被定罪者包括僱員及僱主,他們共被罰款2910萬元,即每個案平均罰款2150元。記者翻閱《稅務條例》,可被檢控違例事項可包括搬屋後未有通知稅局、沒按稅局要求呈交文件或現身、或長期離港前未有通知稅務局等。
另外,1.6萬人則因填報不正確報稅表或作不正確陳述(如漏報收入或申索原本無權申領的免稅額),被稅局徵收了多達4.85億元罰款以代替起訴,即每人平均須繳罰款近3萬元。
網上報稅可減遲交風險
不過,稅務局發言人強調,若事件涉蓄意提交不真確報稅表以瞞稅,則非單單罰款可了事,被檢控者最高可判監3年。
接近稅務局消息人士指出,要減低遲交報稅表的機會及爭取更長的報稅時限,市民可考慮開設「稅務易」戶口在網上報稅,因網上報稅時限達兩個月,以今年為例,最後限期為7月3日,較傳統紙張報稅表的回覆限期長一倍,兼且不會有寄失報稅表的風險。
不過按稅局數字,網上報稅至今仍未算普及,因以今年發出的204萬張個別人士報稅表為例,只有16萬張即7.8%是電子報稅表。
明報記者 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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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6日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