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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剛躋身財經雜誌《福布斯》本港40大富豪的老牌地產商協成行主席方潤華,其家族公司持有的文華大廈3樓全層,疑因樓上單位漏水,導致天花滴水而未能租出造成損失,家族公司日前入稟高院要求對方賠償。
原訴公司錦華置業有限公司,屬方潤華家族持有,為上環文咸東街35至43號文華大廈3樓全層業主,被告分別是該廈4樓的5名業主﹕利年物業投資有限公司、天偉發展有限公司、佳南有限公司、豐恆發展有限公司及威洋國際有限公司。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5間被告公司均由黃寶珠擔任公司董事。
天花剝落 聘測量行尋漏水源
原訴公司本將3樓全層出租,至去年12月31日將物業收回,拆除物業內的假天花後,發現天花有水漬、潮濕及發霉,導致天花的油漆剝落。原訴遂聘請測量行找尋漏水源頭,發覺源頭來自天偉發展有限公司的物業,其餘被告的物業亦有漏水現象。
原訴認為被告疏忽,未有作出任何防止漏水的措施,故向被告追討自本年初起喪失的每月13.3萬元租金、物業維修及裝修費、聘用測量師等費用,但入稟狀未有透露索償總額。
身家達73.3億元的85歲方潤華,今年不單躋身財經雜誌《福布斯》本港40大富豪,更被《福布斯》選為亞洲慈善英雄之一。他過去多年一直熱心行善,家族基金「方樹福堂基金」在國內捐建學校近150間。他現為基金主席,亦曾獲內地頒發最高榮譽「中華慈善獎」。
【入稟編號﹕HCA8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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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