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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逼學生遊行撐政改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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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21日 16:45
2010年06月21日 16:4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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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6月17日,特首曾蔭權與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為2012政改方案辯論,80後反特權青年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同日舉行「617撤回政改爛方案」集會。80後反特權青年成員林輝解釋,不想讓政府將政制原地踏步的責任歸咎泛民,所以要求撤回方案。 另一邊廂,政制向前走大聯盟發起6月19日「撐政改」遊行,天水圍妙法寺陳呂重德紀念中學將遊行納入「其他學習經歷」(OLE),強制高中一學生參加,引起家長及公眾強烈不滿。教育局發聲明指「參與遊行並非學習活動,乃是表態行為,學校須讓學生依據個人原則及參考社會規範,讓他們自主判斷」,批評「學校強制學生參加遊行,漠視其個人意願,不一定會帶來優質的學習。增强高中學生的公民意識、關心香港的發展等學習目標,有很多更有效途徑」。校方最終撤回強制參與及遊行列入OLE的決定。 ——〈青年團體6.17集會促撤「爛方案」〉,《明報》,2010.06.14 〈逼學生遊行 中學捱轟撤回〉,《明報》,2010.06.16 ■知識增益﹕其他學習經歷 其他學習經歷(Other Learning Experience,OLE)是中學文憑試課程以外的另一組成部分,包括5個範疇﹕在高中3年內,於「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有關的經驗」建議課時共付135小時,另在藝術及體育建議課時各付135小時,合共405小時。OLE紀錄會用作大學收生參考,但不會計入文憑試分數。 資料來源﹕教育局 ■相關概念 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政治活動(political activity) 公民權利(civil rights) ■參考資料 1.〈香港向左社民連向右 訪「維園阿哥」任亮憲先生〉,《明報.星期日生活》,2010.05.23 2.朱凱迪,〈自己決定發展的方向〉,《明報》,2010.06.12 ■多層思考 1.你什麼程度上贊同參與社區事務應列為其他學習經歷內容?參考上述資料及個人學習經驗說明答案。 2.試討論香港青年參與社區事務的考慮,從公民權利、政治制度、個人志趣層面加以說明。 3.建議一項你可以在學校組織的活動,藉以提高同學間對公民權利的關注。簡述該項活動,並解釋活動如何達至目標。 ■(預告﹕6月24日《明報•通通識》將探討青年參與社會政治事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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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bos
2023年10月25日 17:54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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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2年08月25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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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2年08月25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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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3月24日 11:46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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