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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3﹕青少年犯罪原因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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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21日 16:45
2010年06月21日 16:4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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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徐小曼表示,青少年建立人際關係時總怕被人排斥,只要有人煽動某行為就會盲目跟從,因為覺得「唔做就好衰女」,犯案後卻感到後悔。青少年喜歡聯群結黨犯案,除了為壯膽,還認為有人分擔責任,覺得「件事未必關自己事」,存有「無咁易拉到我」的僥倖心態,往往未有認真了解事件的嚴重後果。根據香港青年協會資料,青少年犯罪一般有以下原因: ◆生理障礙:受內分泌腺異常影響 ◆性染色體異常:性染色體分泌過多男性荷爾蒙,較易有暴力行為 ◆人格特徵問題:衝動、缺乏自我控制力,對一般人常抱敵對、攻擊、拒絕的態度,疑心重,常有埋怨與不滿心理,對權威具有強烈反抗性,不服從指揮或命令 ◆與家人關係:和家人關係差,缺乏管教,受家人影響 ◆校園生活:學業成績未如理想,人際關係不好 ◆社會風氣:受傳媒渲染不良信息的影響 ◆朋輩影響:受不良朋友影響而不懂拒絕 其他原因還有: ◆受黑社會影響 警方及禁毒處數字顯示,天水圍區的青少年犯罪數字最高。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天水圍青少年外展隊隊長張國忠表示,該區在全港有最多青少年居住,亦有最多低收入及綜援家庭,青少年易受物質引誘而犯罪,加上現今黑社會文化普及,亦減低青少年的戒心,朋輩間若有黑社會成員,便容易互相牽引入會。 社會服務聯會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發展總主任陳鑑銘表示,青少年加入黑社會,除希望受「保護」,亦想「搵快錢」,部分更被僱用為小拆家販毒,甘願為不法分子犯罪,故警方、學校及家長必須三管齊下教育青少年,以免他們誤入歧途。 ◆不顧後果 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呼籲,青少年不要以為「阿頭叫就要做」,行動前應三思及易地而處,可多看《警訊》增進知識,避免「唔覺意犯法」。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伙同犯法」的概念可應用於大部分刑事案件,例如在劫案中,負責把風、亮刀唬嚇事主及搶去物品等角色,都導致事主被劫的結果,均屬伙同犯法,青少年無知,難免低估事情的嚴重程度,但法律會一視同仁。 ——摘自《明報》 〈青少犯罪 原因多類〉,2009.06.16 (文章經編輯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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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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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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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03月29日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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