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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為11蚊狀告農行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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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23日 05:35
2010年06月23日 05: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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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一位律師,今年收到朋友兩筆匯款共2300元(人民幣.下同),發現被正喺香江搞緊上市嘅農業銀行,扣咗11.5元手續費。鄧律師不滿農行擅自收手續費,入稟法院狀告農行維權,並已成功獲批開庭傳票,挑戰銀行嘅「霸王條款」。 《廣州日報》報道,今年3月29日,廣州律師鄧啟文嘅朋友通過農行向佢匯款1500元。鄧啟文查看帳戶後卻發現只收到1492.5元,被銀行扣咗7.5元手續費。佢走去搵農行理論,農行話3天內答覆,但鄧生一直都未收到答覆。到4月28日,朋友又匯款800元,農行又扣咗手續費4元。鄧生再次搵農行,但依然得唔到滿意答覆。 鄧啓文認為,農行不向匯款人收取手續費,反而向收款人收取手續費嘅做法違反法律規定,也違反咗《民法通則》嘅公平原則。為討回公道,6月初鄧生向廣州市天河區起訴,狀告農行廣東省分行,法院予以立案。 鄧生有三項要求: (1)請求法院判令農行退還手續費11.5元,並支付查詢費、交通費50元; (2)要求農行賠禮道歉,並廢除強行向收款人收取手續費規定; (3)農行承擔訴訟費。 立案後 農行致電求撤訴 法院立案後不久,鄧啓文收到農行電話,對方解釋稱,佢朋友通過ATM匯款,而ATM只接收100元面值鈔票,所以無法扣取匯款人手續費,只能從匯款額中扣取。對此,銀行喺ATM機上已經提示,農行希望佢撤訴。 但鄧啓文認為,農行嘅提示只係針對匯款人,並不針對收款人,咁樣嘅提示只是銀行和匯款人之間達成嘅協議,就算匯款人同意,也不代表銀行就可以扣收款人嘅錢。 「錢是小事,我在乎的不是那十幾元錢,我起訴的訴訟費都要幾十元。農行這樣的規定顯然是霸王條款,我希望打這個官司能讓他們尊重客戶。」鄧啓文話,沒有得到滿意答覆,佢堅決不撤訴。 報料電郵﹕piano@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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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bos
2023年11月18日 16:03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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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2年10月01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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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2年10月01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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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3月25日 10:03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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