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按條件收費擱置考慮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6月23日 05:35
2010年06月2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法援資源投入遠遠不及其他普通法國家,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7年發表《按條件收費報告書》,其中建議設立「按條件收費法律援助基金」,准許基金按判決金額,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再撥入基金滾存,有關建議由於不獲業界支持,律政司決定不會進一步考慮實施有關建議。 法改會於報告中作出多項建議,其中有關擴大「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民政事務局月前已表示會將財務資格限額上調。 業界反對 憂無理訴訟增加 至於另一項建議,即設立私營的「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把案件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辦理,為訴訟提供資金,若案件勝訴,則准許基金按判決金額(如賠償額)抽取部分作為費用。兩個律師會認為這安排會令律師與訴訟結果有直接利益關係,令利益衝突惡化,亦會令理據貧乏的訴訟增加。基於業界不贊同建議,律政司不建議作進一步考慮。
0
0
0
書籤
回應 (0)
檢視個人資料
happybos
2024年01月02日 06:43
Thx.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lintonFong
2023年06月04日 07:24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lintonFong
2023年06月04日 07:24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Vicky
2023年06月04日 07:17
多謝分享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Vicky
2023年06月04日 07:17
多謝分享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2年10月08日 09:52
多謝分享
2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2年10月08日 09:52
多謝分享
2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fong
2022年04月07日 10:25
thanks-
2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eva
2022年04月07日 10:13
thanks-
3
舉報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