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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競選2007年區議會落敗的前公民黨成員黃健偉,競選時與助選的義工成為好友,把300萬元儲蓄交給他投資,好友未得他同意下,花了逾百萬元代他購入保險。黃日前入稟高院,向友人追討125萬元。
07年區會選舉成好友 代投資305萬元
37歲的黃健偉在入稟狀指出,被告黃維楮當年曾在公民黨工作,之後以義工身分助選,兩人緊密合作成為好友,對他十分信任。2008年初,黃健偉得悉其任職的學校因收生不足收被「殺校」,令他十分沮喪,被告知悉後關心他能否繼續供養家庭,當時黃健偉向他透露約有300萬元儲蓄。
黃健偉指出,被告自此鼓勵他投資增值,自稱有豐富投資經驗,並曾展示其深圳辦公室,又指其妻子在市建局任法律顧問,令黃健偉深信不疑,故由2008年3月起,黃健偉先後把合共305.5萬元儲蓄交予被告代為投資,黃健偉表示,雙方曾口頭承諾,所有投資要在黃健偉同意下才可進行,而投資利益全歸黃健偉。
被告後來找來任職保險經紀的堂弟替黃健偉購買保險,但黃健偉表示除了首兩份價值180.5萬元的保險,被告擅自為他購買另一份價值112.5萬元保險。黃健偉表示,被告誤導他簽署文件,其間只把5000元作分紅交給他,故興訟要求被告交還用作購買兩份保險以外的款項、即125萬元。
【入稟編號:HCA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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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4日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