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中年半禿無業漢不堪樓上住客噪音滋擾,今年4月至6月戴上假髮口罩及墨鏡「易容」後,多次在對方門外淋潑墨水、糞便、粥水及豉油泄憤。他早前承認6項刑毁及在公眾地方滋擾罪,昨被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賠償對方200元。
被告練漢觀(49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明白自己的行為無道理,一時愚蠢犯案已感後悔;但被告熱心公益,數年間多次捐血捐款給紅十字會,並為團體當義工,被告願接受服務令。裁判官溫紹明認為,被告害怕噪音,可能是精神緊張,訓示被告香港細小,每個人都受到生活環境的噪音滋擾,建議他「一係忍,一係投訴」,或嘗試平和地向對方講出意見。被告回應說﹕「我投訴過3次都無用。」
溫官續稱,「你又搬不到,大家(與鄰居)同一位置,就只好改變自己。」希望社會服務令可協助他習慣噪音。
【案件編號:KTCC3298/10】
回應 (0)
2023年06月26日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