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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企天津泰達旗下的濱海投資(8035)宣布,公司在天津一個地產項目,因接到商務部通知,不允許以當地設立的外資投資公司發展該項目,因此,濱海投資打算用香港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替代在內地附屬公司,作為該項目的投資方,但同時亦考慮出售該項目土地使用權。
商務部指公司需在港登記
濱海投資董事會秘書尹富鋼昨日接查詢時解釋,公司作為註冊地在海外的紅籌企業,故被視為外資公司,旗下的濱海天津則是在內地註冊的全資附屬。但在向商務部備案時,今年1月卻被口頭告知,不能以濱海天津登記成立持有土地的項目公司,而要直接由香港註冊公司去登記成立。「這個政策去年就開始執行,但並沒有書面的文件,只是有關部委的口頭指導。」尹富鋼坦言,自己亦搞不清,為何一定要以海外公司名義去成立一家項目公司,而不能先在內地成立附屬公司再去運作。不過,他認為有關規定對公司的營運,並沒有實際影響。
濱海天津去年12月,以地價1018萬元人民幣,取得濱海新區之空港經濟區一項商業發展項目,預計建築及土地成本合計約3億元人民幣;該土地面積15899.6平方米;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已發生之有關成本約3100萬元。
本報昨向多間內地房地產發展商查詢,他們不約而同說,未聽聞有關商務部上述政策或臨時措施。其中對內地房地產稅務及政策具有專業認識的會計師行德勤,其發言人表示,昨傍晚經過向該公司天津分所查詢,亦未獲悉當地有上述情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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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