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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保署發生男性人員懷疑遭同性上司性騷擾事件。該署一名男高級督察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指控男上司對他性騷擾,要求對方停止有關行為,同時追討懲罰性賠償和要求道歉。
平機會﹕曾收投訴 調解失敗
環保署發言人稱,由於案件已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不便評論。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回應說,平機會2007年收到有關投訴,曾調解但失敗,調查後亦未有受理個案。發言人表示,過去亦曾接獲涉及男對男的性騷擾投訴。
據政府部門電話資料顯示,原訴人為任職高級環境保護督察的胡德仁,被告為總環境保護督察戴少華,兩人同屬空氣科學組,但分屬不同小組。記者昨致電胡氏的辦公室,胡氏回覆稱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而據了解,戴將休假至下月。
原訴人申禁令索償
胡氏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頒令,被告曾作出《性別歧視條例》(下稱條例)中所述的違法行為,要求被告不要再作出有關行為,同時要被告道歉,及向胡作出賠償。
入稟狀中未有披露性騷擾詳情,但當中引述條例23條,指任何在本港機構受僱的人,若對另一名求職或受僱人士作出性騷擾,即屬違法。
根據條例,如任何人對另外一人作出一些行徑,令一名合理人士亦會預期他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凡此種種均屬性騷擾,而且被騷擾的對象不分男女。
過去亦曾發生男子聲稱遭男性性騷擾事件。2002年,男子陳志燊入稟指控4名前男女同事及前僱主性別歧視,他聲稱前僱主曾作出某些行為,導致他遭4名前男女同事性騷擾。
【入稟編號﹕DCEO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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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07:33